棗莊銀行原黨委委員、副行長朱玉軍被判刑十三年

2020-01-17 來源: 大眾網(wǎng)·海報新聞 作者:

  

  大眾網(wǎng)·海報新聞棗莊1月17日訊 棗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、副行長朱玉軍涉嫌貪污罪、受賄罪一案,由棗莊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經棗莊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棗莊市臺兒莊區(qū)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棗莊市臺兒莊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朱玉軍涉嫌貪污罪、受賄罪向棗莊市臺兒莊區(qū)人民法院提起公訴,經棗莊市臺兒莊區(qū)人民法院開庭審理,于近日對朱玉軍涉嫌貪污罪、受賄罪一案宣布判決:朱玉軍犯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七十萬;犯貪污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年,并處罰金四十萬元,決定執(zhí)行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處罰金一百一十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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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審編輯:張敏

責任編輯:劉學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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